使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能源部官方网站时所构成的信息保密性公告


尊敬的用户们!

1.在使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能源部的官方互联网网站(以下称“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时,网站的技术工具会自动识别每位用户(网站访客)的网络地址(IP)和域名。

上述信息、使用网站交互服务者和(或)向网站中所指示的地址发送电子信件者的电子地址;自动积累的关于用户访问了网站中哪些页面的信息;用户传递的其他信息(其中包括私人性质的信息)— 都会以本公告所示目的、使用网站技术工具予以保存。

2.网站技术工具中所积累和保存的网站用户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完善网站中信息的提供方式和方法、优化对网站用户(访客)的服务、显示网站中受访频率最靠前的页面(互动服务),以及进行网站访问统计。

3.不得以任何方式超出本公告第2条所示范围使用或泄露的网站用户信息。

有权接触此类信息的人士仅限于被专门授权处理本公告第2条所限定的工作且被警告关于无意或蓄意泄露、或擅自使用用户信息所应承担责任的人士。

4.私人性质的网站用户信息将被依照俄罗斯个人信息法的要求以保存和处理。

5. 属于本公告第1条列举信息派生出的任何信息,仅以概括形式被提供给后来的用户(传播)而不指明网站用户(访客)的具体网络(电子)地址和域名。

6.向网站用户(访客)的网络(电子)地址群发任何电子信件,以及在网站上发布指向网站用户的网络(电子)地址和(或)其网络页面的超链接,只有在该群发和(或)发布由相应互动服务的使用规则做出直接规定,且就该群发和(或)发布已征得由该规则规定的形式所表达的网站用户(访客)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方被允许。

不得同网站用户(访客)进行不属于网站互动服务使用或其他网站信息区块使用的通信。

7.同本公告条款有关或者同利用网站所搜集信息的使用程序有关的问题及意见,应发送至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能源部公共关系中心。





使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能源部官方网站时所构成的信息保密性公告
有关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能源部官方网站上所发布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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